08-15
2025
【澳门同名同方药定义】 根据澳门《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同名同方药指通用名稱、處方、劑型、功能主治、用法及日用飲片量與已在任何國家或地區註冊或取得銷售許可的中成藥相同,且在質量、效用及安全性方面與其具有相似性的中成藥。 与内地不同的是:如屬對已在任何國家或地區註冊或取得銷售許可的中成藥,運用適合該中成藥特點的新技術、新工藝加以改進,而藥材基原、生產工藝及工藝參數、製劑處方等有所改變,藥用物質基礎變化不大,劑型改變對藥物的吸收利用影響較小,或研究證明改變未降低藥物安全性及療效,則視為同名同方藥。 【澳门注册同名同方药优势】 注册资料相对内地简化,仅需要“一般文件”及“药学研究资料”; 无需大临床; 审评周期短,资料齐全递交监管当局后,官方审评周期为60个工作日; 可在当地药店或药妆店(如屈臣氏、万宁)销售; 在澳门取得药号后,准入葡语国家注册相对容易(如巴西、莫桑比克)。 【澳门同名同方药注册主体】 申请主体如屬自然人,住所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如屬法人,...